摘要: 新型研发机构作为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试验田,在地方如火如荼的建设中已成为区域创新的重要力量。然而,关于新型研发机构到底“新”在何处这一核心问题仍待深入研究。文章立足国家创新体系,从制度经济学视角出发,运用交易成本的概念工具对新型研发机构展开理论分析,并结合多案例研究方法总结新型研发机构在实践中的制度模式。研究表明,新型研发机构以融合性制度创新,降低创新活动的交易成本,并提高对科创人员的激励水平,支撑其以共性技术服务和技术转化孵化为核心的集成式功能创新。基于制度模式的分类表明,新型研发机构在地方实践中呈现出四种类型:基础研究型、技术服务型、技术孵化型以及产品研发型,其中基础研究型与产品研发型属于严重异化而偏离标准模式的机构。该研究为厘清新型研发机构的概念定位与功能边界提供重要参考,同时对未来新型研发机构的优化管理提出重要经验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