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梳理了巴斯德型科学家参与产学合作的理论,基于湖北省中小企业校企合作研发中心这一实践形式,结合12家校企合作研发中心的半结构化访谈,构建了巴斯德型科学家在产学合作中的激励理论。围绕着巴斯德型科学家在产学合作研究中的关键作用以及促进产学合作创新产出增加的制度激励,使用双重、三重差分法,验证了巴斯德型科学家参与下的产学合作,平均专利产出高出3.512。当巴斯德型科学家所在的大学积极向“创业型大学”转变时,大学可以为产学合作提供公平的科研考核评价制度,产学合作的产出更大;当产学合作合同中对参与合作的校方科学家提供了更为公平的知识产权和远期收益分享条款时,也会激励巴斯德型科学家更多的投入,从而产学合作创新绩效更优;当地方政府给予了更高的补贴,引介了更多的社会资本时,则更有利于产学合作产出更多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