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AI Agent 技术依靠自主决策、多步骤任务执行以及环境感知能力,正在改变全球科技竞争的格局。它把大语言模型嵌入到支架软件中,在无人持续监控的情况下可以规划执行任务链,并操控外部系统,因此具有天然的军民两用性。双重性边界取决于部署方式而不是产品类别,使传统依靠产品类别的审查方法越来越失效。在美国战略竞争加剧、欧盟经济安全战略转向的背景下,美国以CFIUS审查、OISP对外投资限制、2025年国家安全备忘录将AI列为强制审查领域,欧盟以修订后的FDI审查条例并探索对外投资审查,均将AI列为强制审查领域,而中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虽然有涵盖但是缺少AI Agent的具体判定标准。本文用技术安全悖论来搭建框架,认为AI Agent的商业价值就在于它的自主性、适应性以及泛化能力,而正是这三种能力才成为它最大的军事转化风险,进而对比美欧中关于判定标准和实践的差别,并用Shield AI、OpenAI、SpaceX和xAI合并等实例来揭示目前审查对于技术识别准确度、标准协调性以及动态适应性的三大结构性缺陷。在此基础上提出以功能能力为锚点的分级审查模型,把AI Agent的能力分解成自主性、连接性、适应性、协同性、积累性五个方面,并设定四级阈值,任一维度达到第三级就触发深度审查,两个达到第三级或者任一达到第四级就触发限制性措施。进而从制度、操作、动态三个层面提出完善中国审查框架的建议,使审查焦点从技术是什么转向技术能做什么,为完善外资安全审查中AI Agent军民两用判定标准提供理论依据和制度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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