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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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1003-2053 CN 11-1805/G3

›› 2011, Vol. 29 ›› Issue (3): 442-447.

• 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 • 上一篇    下一篇

不同类型创新主体发明专利维持信息实证研究

乔永忠   

  1. 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重庆 401120
  • 收稿日期:1900-01-01 修回日期:1900-01-01 出版日期:2011-03-15 发布日期:2011-03-15

  • Received:1900-01-01 Revised:1900-01-01 Online:2011-03-15 Published:2011-03-15

摘要: 通过对工矿企业、科研院所、个人、机关团体四类创新主体在我国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的维持时间、权利要求数、审查时间和发明人数方面的分析,得出结论:平均维持时间和权利要求数均值均依次减少的顺序是工矿企业、个人、科研院所和机关团体;平均审查时间依次减少的顺序是工矿企业、科研院所、个人、机关团体;发明人数均值依次减少的顺序是科研院所、机关团体、工矿企业和个人。

关键词: 创新主体, 发明专利, 维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