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技治与法治的关系是智能社会法治化治理的最新思考。智能时代,以算法和数据为本位的技治辐射社会治理的法治秩序,激励法治实践的语言结构、法律判断以及正义形态发生转变。但技治的工具理性介入法治实践存在局限,表现为法律文本语言的代码化无法促进良法的出现、法律判断过度强调工具理性而忽视价值理性以及客观定量的数据正义难以真正实现法治正义。技治与法治不是两个绝对孤立的子系统,二者之间是互为因果的辩证关系,有必要反思智能社会的法治系统如何因应技治的内嵌与耦合实现法治系统的生成式更新。对此,应当坚持法律因应科技的“促进型规制”规范立场、加快实现人工智能与人类的价值对齐以及借助法律保留与技术性正当程序来实现算法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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