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算法等信息技术深度嵌入金融服务行业,促进了金融科技的快速崛起。从技术原理看,金融科技可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与提升金融效率,从而促进金融服务行业的创新发展。然而,任何事物都有双向性,金融科技在深度嵌入金融服务行业时,同时重塑了传统金融等边三元悖论,此时金融监管难以同时实现金融创新、市场诚信和规则简单性的三元目标,形成了金融科技不等边三元悖论,即金融科技监管难以同时实现金融科技创新、防范金融科技风险与金融科技规则简单性的三元目标,而且三元目标具有不等边的价值属性。在金融科技不等边三元悖论下,通过采用理论分析法,发现过于严格或复杂的金融科技监管压抑金融科技创新发展,导致金融科技创新收益降低;过于宽松或简单的金融科技监管不利于金融科技风险防范,导致金融科技监管成本提升。唯有采取适度的金融科技监管(比如双峰监管),方可实现金融科技创新与防范金融科技风险。通过采用比较分析法,发现多数国家(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从金融科技监管理念、目标与手段层面探索双峰监管体系,实现金融科技监管效果最优化的双峰目标(实现金融科技创新、防范金融科技风险),优化金融科技规则简单性:转变监管理念,采取适度监管理念;构建双峰监管体系,实现双峰监管目标;丰富监管手段,采取法律监管与科技监管。对此,为破解金融科技不等边三元悖论,在金融科技监管资源约束下实现双峰监管目标(促进金融科技创新发展与防范金融科技风险),我国可以结合本土化金融科技监管境况以及域外监管经验,从金融科技监管理念、目标与手段层面切入,构建金融科技场景下的双峰监管体系,优化金融科技规则简单性:其一,在监管理念上,从分业监管转变为双峰监管理念;其二,在监管目标上,通过监管沙盒实现双峰监管目标;其三,在监管手段上,加强法律与科技监管的双元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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